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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短视频风险的坑只靠传播平台填不平
2019-09-19 14:30:32  |  科技日报  |  田怡

创新乏力管理不善 平台推送有待保质

网红发布视频时未做好安全提示,背后却是网络媒介给此类视频的传播提供了平台。“从法律意义上讲,短视频的发布者和短视频平台的行为属于共同过失侵权,即二者单独的过错行为不至于导致事情发生,但是两个主体的过错一结合,就产生了现在的过错行为,导致了侵权行为的发生。”赵良善说。

二者成为“共犯”,源于网络传播的广泛、快速和视频的海量化,这使得平台的全方面监管难以施行。此前,武汉一男子因模仿短视频中亲子互动的高难度动作,将自己的孩子摔伤。事件发生后,一些平台上线了“风险提示系统”,对有潜在风险的行为和动作,给出一定的提示,让用户量力而行。这种风险防范方式或许给其他短视频平台提供了一种可供借鉴的思路。但仅此也远远不够,如何将安全系数最大化是平台方应好好思考的问题。不能一直这样让补救措施始终晚于事故的发生。

类似的事情已经为短视频行业和短视频平台敲响了警钟,在强化安全意识的同时,走什么样的道路才是“自救之道”?

此前,“办公室小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和很多网红一样,每天都为如何源源不断地保持创意感到焦虑。从中可见,短视频领域的创意匮乏和内容同质化、视频平台缺乏创意激发能力,导致了一些网红走上了追求新奇特、追求内容刺激的道路。

视频平台是各类视频的集纳地和始发端,在方向把控和价值引导等方面起到的作用不言而喻。做到对每一个视频的审核把关或许关乎庞大的工作量,但多推送什么样的视频、不推送什么样的视频却是平台力所能及的。视频平台可以通过关键词提取、流量多寡分析等手段,给不良或危险内容的发布者限流、全网批评提示;为形式新颖、传播正能量的短视频作品拓宽传播通道。

义务缺失监护不力 家长教育尤需重视

“除了视频平台的监管责任,家长也应承担同样甚至更大比重的责任。”赵良善说,“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未成年接触危险及以身犯险的过程中存在疏漏,这种疏漏甚至可以看做悲剧发生的源头因素之一,毕竟再强大的外力管控也不如人们自己敏锐的判断力效力更好。”

几年前,江苏某地就曾发生孩子因模仿“灰太狼烤羊”的动画片情节,将两名同伴烤伤。涉事儿童的家长第一反应便是——他们在模仿动画片里的情节。这种急于“甩锅”的行为完全是对自己监护不力、家长义务缺失的掩饰和避重就轻。

作为家长,应该时时提醒孩子、教育孩子哪些是不安全的因素,要特别注意火、电、锐器、行驶的车辆等。很明显在模仿“易拉罐自制爆米花”一事中,家长并没有尽到教育和监护的责任。两名受害者因点燃高浓度酒精引发爆炸,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将易燃易爆物品放在儿童可以拿到的地方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未成年人模仿影视作品情节发生的悲剧屡见不鲜,无论是监护人,还是短视频博主、自媒体平台,都需要反思。教训的代价是生命的消失,防范模仿危险,需要多方共同重视,齐心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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