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倡议:不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

2021-06-01 23:40:19 | IT在线 | ITOL.com.cn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全体会员单位日前提出倡议,不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征得其监护人书面同意。

中国文化和旅游部1日在官方网站发布该倡议。

倡议提出,网络表演(直播)平台的产品、运营和内容设置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全方位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内容包括:

不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征得其监护人书面同意。

不断升级优化“青少年模式”,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积极拓展青少年内容池。

建立网上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举报、识别和干预机制。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涉未成年人的相关投诉和纠纷。

网络直播平台逐步建立安全可信的大额提醒、身份验证等防止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充值打赏的技术保障措施。对于查核属实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按规定优先办理退款。

倡议建议,全行业形成联动,打造直播+文旅、非遗、传统文化等多个品牌活动,鼓励主播积极参与,从而带动粉丝形成正向引领。同时,进一步发挥主播“警示名单”的联合惩戒作用,对于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涉事主播“零容忍”。主播经纪机构配合网络直播平台加强网络主播管理,约束网络主播行为。中新社北京6月1日电 (记者 应妮)

相关:网络主播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应妮 编辑:IT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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