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是导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甚至农家乐的经营者、从业人员都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范围,出现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损坏公共设施、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等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由旅游、工商、银行、法院等多门实行联合惩戒,贷款、买房、乘飞机等都将受限。
这是四川省旅发委正在公示的《四川省旅游经营服务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在这份首次“亮相”的四川版“黑名单”中还有一项让人眼前一亮的新规:网络旅游经营者被记入黑名单的,要在其经营网站首页列明被记入黑名单的标识“●”和记入黑名单的事由,让游客明白知晓其诚信状况。据悉,该《办法》将在下月结束征求意见阶段,有望在3月开始正式实施。
景区旅行社酒店农家乐
将进“黑名单”管理
四川版旅游行业“黑名单”有何不同?从其适用范围就能看出端倪,除了游客和导游之外,四川省内的A级旅游景区、度假旅游区、生态旅游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星级饭店、旅行社、星级农家乐等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和在四川省内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其他省市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都在“黑名单”管理范围之内。
“一旦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出现七种严重失信行为之一者,都将被列入黑名单。”四川省旅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旅游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损坏公共设施、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的,或者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旅游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都将被记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