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最后一周的周一下午,P2P行业的监管办法终于如期而至。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过去的一年,P2P行业可谓野蛮生长。在平台数量、交易额迅速膨胀的同时,问题公司、相关案件亦频繁发生。在没有明确监管办法的情况下,相关概念被模糊、偷换,产生了滋生问题的灰色地带,正规的P2P经营模式同部分有非法集资行为的问题平台共同存在,极易混淆,也给行业的发展蒙上阴影。
“P2P和传统的金融机构能相互补充,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等方面有积极作用。无论监管还是市场,都希望其健康成长,当前要做的是把正规的P2P和非法集资等行为摘开。”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农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为P2P戴上紧箍咒
据记者了解,《办法》以2015年7月份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为蓝本,进行了细化和落实,尤其就平台自身定位及职能、资金隔离与监管、信息披露、平台安全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说明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