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新规在规范市场的同时,某种程度上也抑制了其他行业加盟的冲动。不少融资性担保公司曾一度把P2P作为其转型之路上的首选,但P2P新规的落地则让这些公司面对曾经的“首选”放缓了步伐。
有望推进合作
2015年12月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将网贷机构界定为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并强调其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这一规定被称视为P2P平台去担保化。
“去担保化对自身发展规范或是依托担保公司担保的平台影响不大,主要是给自担保的平台带来了压力。随着去担保化,未来一两年时间不少自担保平台甚至是大平台都会栽跟头。”新希望惠农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陈兴垚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此更多的P2P平台将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即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