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7日下午共同举办的全国法院第九期“正在执行”全媒体直播活动正式启动。当天,山西11地市133家法院2427名执行干警、501辆警车奔赴各地执行现场,全面展开执行攻坚行动。
本次全媒体直播活动采用电视、网络、移动客户端同步直播,执行直播现场跨越太原、朔州、忻州、阳泉、晋中、临汾、运城、晋城8个地市14个县区,持续4小时不间断直播现场执行实况。全国近百家媒体以及网络直播平台,通过电视、网络和手机APP共同参与此次全媒体直播活动,6000余万人次在线观看直播。
活动当天,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毅,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祥,全国人大代表刘正、山西省人大代表周杏梅、山西省政协委员李卫东、山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冰强等嘉宾做客直播间,同步解读此次执行行动。在山西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观摩见证团,对整场执行活动进行观摩见证。
全国法院第九期“正在执行”全媒体直播活动启动。山西省高院供图
强制腾迁,保障合法权益
当天,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来到该区北石店镇某村南小区。2013年,因旧村改造,王某某、冯某某夫妻暂时居住在同村温某某家中。2015年二人分到回迁房后,一直推脱拒绝搬离。后温某某起诉要求二人立即归还房屋,胜诉后仍遭拒绝,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在被执行人家门口及村委会张贴腾房公告,限被执行人在2019年11月15日前迁出房屋,逾期不迁,将依法强制执行。
执行当天,腾迁房屋中有被执行人88岁的老母亲一直居住。针对这种情况,执行人员提前找好温暖的安置房屋,经过劝说将老人妥当安置。执行过程中,执法记录仪现场全程录像,执行人员对物品逐一清点造册,确定物品存放场所,将房屋腾空,交付申请执行人。
本次全媒体直播活动采用电视、网络、移动客户端同步直播,执行直播现场跨越太原、朔州等8个地市14个县区,持续4小时不间断直播现场执行实况。山西省高院供图
涉危腾退,多举措确保安全
执行当天,晋中市和顺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对该县一处加油站进行依法腾退。加油站属于涉危化品涉爆危险场所,为保障腾退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执行人员事先进行了充分的现场调查,针对被执行人抵触情绪较大、执行风险较高,因此,和顺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制定了强制执行行动方案和工作预案。
行动过程中,和顺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协调消防、医疗部门做好保障,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现场监督见证执行,对加油站油料以及其它物品按照安全规定进行查封、扣押,将所有物品清点造册,安全顺利完成了腾退任务。
山西法院通过全媒体直播的形式,聚焦司法拘留、强制腾迁、查封扣押、拒执审判等执行现场,给被执行人以强有力的震慑。山西省高院供图
依法审判,打击拒执犯罪
27日下午,阳泉中院对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诬告陷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张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处以一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缓刑等。
临汾市翼城县人民法院对两起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毕某某、王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
据悉,今年1月至10月,山西全省法院共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91人,拘留被执行人2364人、罚款案件118件、罚款金额699万元,限制出境61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37208名,发布限制消费76595人次,给失信被执行人有力的惩戒。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应时通报了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的成果。本次行动共对635案进行了强制执行,涉案标的2.3亿余元,处置财产154件,腾退房屋267套、加油站1座,现场发放不动产登记证66本,扣押车辆51辆,对854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26人,对535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对6案21人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共发放案款3759万余元。
对于此次执行行动,山西省人大代表曹慧彬说:“山西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司法‘三联通’,我们在指挥中心通过全屏直播详细观摩执行过程,全国人民通过电视和网络直播看到执行干警在现场如何解决执行中的各种突发问题和执行难问题。”
此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山西法院通过全媒体直播的形式,聚焦司法拘留、强制腾迁、查封扣押、拒执审判等执行现场,给被执行人以强有力的震慑。据了解,2019年1至10月份,山西省三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23184件,共执结案件98556件,执行到位金额238亿余元,“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正在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
中新网太原11月28日电 题:全网直播“正在执行·晋法出击”:上千名干警强制执行 涉案标的超2亿
作者 刘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