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破获部督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通信公司机票代理商成为信息泄露源头
包月手机定位、航班乘坐记录、公民个人征信信息、银行账户余额信息……当这些信息全都被放在大家看得见的地方时,公民隐私从何谈起?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3·12”特大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其中社会行业信息泄露源头12人,包括通信公司经理、机票经销代理商及多名银行员工。
中间商出售信息牵出行业内鬼
3月中旬,枣庄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穆某在网上公开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随即指派滕州市公安局开展侦查工作,将穆某抓获归案。经过对穆某审查,民警发现手机定位、银行余额、航班乘坐记录、个人征信、美团、购物等各类公民个人信息都可以进行出售买卖,且这些被公然叫卖的信息与当事人的真实信息匹配度极高。
滕州市公安局立即组织召开案件调度会,抽调精干警力组成“3·12”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穆某、吴某某、刘某某等人通过在QQ群、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手机定位、银行余额、航班乘坐记录、个人征信等各类公民个人信息广告的方式寻找客户,接单后通过微信向多名信息源头购买信息后加价出售,每条信息10元、50元、200元价格不等,非法获利5000元至20余万元。
但是,从掌握的情况来看,这些人都是一些中间商,信息到底是从哪里来的?真正的“内鬼”还隐藏在暗处。面对涉案人数较多、贩卖信息种类繁杂、相互关系复杂等难点,专案组民警最先要做的就是理清这条犯罪链条上的脉络关系。经过大量的侦查工作,确定了以倒卖信息的“中间商”穆某为突破口,经顺线追踪,深入调查,穆某的“上线”某通信公司经理吴某、机票经销代理商王某两大行业“内鬼”出现。
通过进一步整合各类信息,网安民警绘制出涉案嫌疑人的详细关系图,准确地刻画出一条条贩卖链,最终摸清了涉及数十人的信息贩卖网络,中间商和各行业“内鬼”的关系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