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期待保护个人信息的 “牙齿”更锋利
据《长沙晚报》日前报道,长沙市民成女士驾车在长沙绕城高速黄花塘收费站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她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几分钟后,却是自称4S店工作人员的小潘拨打她的电话。经过交涉,成女士开始同意把车运到该4S店维修,但后来其反悔了,而当她想取回车辆时,先是被要求支付超10万元“违约金”,就算后来改口,也得支付约2.4万元。
新闻当事人成女士认为,自己之所以陷入后期的纠纷,根源在于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当事的4S店也坦承,车主个人信息是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如此明目张胆地把出卖个人信息的潜规则亮出来,足见其有恃无恐。事实上,事发后也未见这种违规操作,得到了什么严重惩罚。
其实,当事车主的遭遇,只是现在人们生活中的一个缩影。个人信息被泄露,当事人平静的生活被随时骚扰,陷入巨大困扰,甚至遭遇财产损失,这样的事情媒体时有报道。而如当事车主一样,被侵权损害还得自己买单的现象也并非个案。必须说,这本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应有的痛。 那么,如何纾解和消除这一痛感呢?在笔者看来,根本之法还在于法制给力,要让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牙齿”更锋利。
当前,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组织化、黑色产业化的社会暗流,这是有目共睹的;对其依法进行惩罚,更让人们拍手称快。但不能不说,够不上刑事惩处层级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现象,还是缺少足够的法律约束力。比如,家有孩子上学,哪怕才报名,立马就有培训机构的招生电话打到家长手机上;买房子只要一签合同,即便交房还早得很,什么装修公司、房产中介、家具厂商等等电话从此就不会停歇……而对此,因有关部门受诸多因素限制,很难对骚扰电话予以有力打击。很多时候,还是要依靠市民自己来甄别应对。显然,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给“信息社会”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更全面系统的保护。
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让每个人有强烈的社会安全感,这是现代社会治理必须解决的问题。随着科技飞速发展,以信息收集运用为特征的大数据现代科技将更广泛地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只有法制篱笆编织得更细密,才能让其造福社会的本心实现得更充分。今年9月,中国人大网公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69件法律草案列入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其中,个人信息保护法是第61个项目。期待这部法律能直面现有法制的不足,八方纳谏,早日面世。